20、甲类传染病假 21、独生子女护理假
01、休息日
02、休假节日
03、事假
04、病假(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
05、婚假
06、产假
07、产前假
08、护理假(男方)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除了西藏外,均在本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了男方的护理假或者陪产假(福建称照顾假、青海称看护假)。甘肃、云南最长达30天。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因此,护理假(男方)的天数为15天,且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假期内照发工资和福利待遇。
09、孕期产前检查假
10、哺乳假
11、痛经假
12、丧假
13、带薪年休假
14、工伤假(停工留薪期)
15、探亲假
16、路程假
17、社会活动假
18、中国农民丰收节
2018年6月21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将每年秋分日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第一届、第二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的日期分别为公历2018年9月23日、2019年9月23日。
19、公司经营性放假
20、甲类传染病假
21、独生子女护理假
福建作为最早将带薪护理列入法规的省份,相关政策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已有两年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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